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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 (第3/3页)
个学生,所以你要想一想,我为什么会在这么多的学生里,记住你的名字和学号,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依然记得。 因为你足够好。 我想每个老师都会对自己教过的第一拨学生印象深刻,你就在其中,还用一张漂亮到无可挑剔的考卷,成功让我忘不了你,后来在研究所见到你的第一面,我就认出了你,只可惜你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完全不记得我了。 再者说,因为我们足够有缘分。 我的宝贝小泪痣,我独一无二的珍珍,从那时起就像一颗种子,在我心里悄悄蛰伏着,或许那场春雨来得太晚,种子在十年后才阴差阳错生根发芽,但我想,这或许是最合适的时机。 回归正题,写这封情书是希望珍珍能原谅我。 我不是一个懂浪漫的人,即便在少年时代,也从未给任何人写过情书,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句子来表达爱意,半辈子都在学工科,也实在卖弄不来文采,如果你觉得不够诚恳,可以向我提任何要求,我都会一一满足的。 我们在一起后,我曾无数次想象,倘若一觉醒来,我回到了那个深秋、那个夜晚,我在学生中心的广场上遇见了你,我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去抱住你。 我的答案是不会。 不要打搅时间给的安排,你所走的每一步,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是让你恣意幸福过的,还是尽情痛苦过的,其实都是在走向我,而我独自流浪的日子里,看似聪明,其实糊涂,只是一直在等待你。 我爱你,珍珍。 想你的时君 5.10 凌晨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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