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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3/4页)
俱是一怔。 “小孩,是你呀,好久不见了。”中午人爽朗一笑,“唔,大概有三年了吧,你这双眼睛我是怎么都忘不掉的呀。” 随着这个口吻,三年前的往事似乎又在卫铭的脑中被拉开了帷幕。 第28章 Chapter 28 三年前的时候,正值六年级的卫铭,在十一岁的年纪,早早地招惹上了贫民窟的混混的注意,恰逢自己也是喜欢这类的斗殴运动,被人挑衅之后也就欣然赴约了。 卫铭从心底最实际的地方来说,他喜欢打架斗殴,不过是喜欢与人rou搏时那种实在的满足感;喜欢在击打时释放内心的那种暴躁的破坏欲;喜欢在酣畅淋漓之后所铸的那种成就感。 十一岁的年纪正值幼小的年纪,然而在早先的六年中遭受来自父亲极大的家庭暴力,遭受为娼母亲无能为力的漠然和忽视。 他的六岁之前的童年,从有记忆伊始,便没有光色,没有色彩,有的只是无尽的暴力和暴力所带的那种惶恐不安。 有时候,卫铭自嘲地想,自己会变得如此,或许正是血液里潜藏着那所谓父亲的暴力因子,又或许是童年的暴力所影响。 不一样的是,六岁之后的光阴,就跟被反转的人生一样。因着可爱的郭钰,有了光色和身影,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他的笑容,他的身影,无不是在处处妥帖着自己,妥帖着仅仅六岁就荒芜的身心。 但是仅仅如此,又似乎还有什么是不够充足的,自己的内心还在叫嚣着,渴望着什么。 直到那一天,回到贫民窟的家中,所谓的母亲正热火朝天地在屋内做生意,自己只好百无聊赖地在脏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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