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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  (第2/3页)
,同样还有宾馆和酒店。    不过一切都不急,什么都需要铺垫。    临近饭点,他们先买了堆吃的喝的,去陈乐筝他哥在镇上开的五金店里坐了坐,一起吃过午饭,两人才离开,并去隔壁广场里的小电影院看了场电影。    这天刚好是周末,他们周围都是出来约会的情侣。    在电影结束前,陆温乔订好了镇上最好的酒店里的最贵的房间。    酒店对面的楼下就是药店和便利店,陈乐筝带着一颗扑通扑通的心脏和大难临头时的表情,攥着手指走了进去。    他来买套和工具,神态像个从没跟人做过那种事的毛头小子,东张西望做贼一样。    “这个,最贵的这个,要最大号的。”陈乐筝敲敲玻璃柜,口齿不清地说。    收银的黄毛小哥觑了他两眼,眼神里充满了新奇和怀疑,好像不相信就眼前这么个白瘦子能用最大号,但到底没有多问,从货架上扔了一盒过来。    陈乐筝瞪了他一眼,同样扔下钱就冲了出去。    陆温乔就在门外悠闲地等陈乐筝,等到人出来的时候,伸手一摸,摸到了陈乐筝热出来的满头大汗。    其实之前就很少用的东西,不买也是可以的。    陈乐筝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走进老家这边镇上的酒店,是为了和陆温乔开房睡觉。    大学的时候,陈乐筝的那些同学和室友都有过夜不归宿的经历,只有他是落伍的乖宝宝,没人找他,他也懒得上赶着凑热闹,不逃课也不外出,总想着多努力一点,自己能笨鸟先飞。    现在这算是飞起来了吗。    他踩在酒店长廊的地毯上,走得很磨蹭,最后开了房门,被陆温乔轻轻一带,就带进了房间里。    陆温乔的右手手臂接受过注射,多少有点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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