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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八章:养廉银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第2/4页)
众官员,特别是那些文官,一个个先是面色一喜,但随即却是个个皱眉苦笑了起来。 原来,这份册子与其说是养廉银的发放细则,倒不如说是一份利益‘交换册’。 虽然在这份册子中,其中最低的九品官,一年的养廉银都达到了五百两。而一品官更是达到了一万五千两,但在这个发放标准后面的内容,却全都是关于这养廉银的的‘交换条件’。 像其中地方的‘常例’,直接就由原本默认的‘地方补贴’变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要知道,这份‘常例’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就拿海瑞各朝廷汇报的《兴革条例》中淳安县的例子来说,一个并不富庶的淳安县,每年光是一个县令的‘常例’银子收取便达到了两千五百多两。 若是再算上县丞、主薄等其它官员的常例银,这个数目起码还要翻上一倍还多。 但现在随着养廉银的出现,这‘常例’虽然没被取消,但却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减半并充公了,再不是地方官员能够合法支取的了。 而且随着地方上‘常例’银的减半充公,这地方官向京官的‘朝觐’自然也同样变得不再合法。 另外,除了地方上的这‘常例’变化,在朝廷上,以往各部都有的‘小金库’,这一次也全部被取消,全部划归到了户部。而没了各部的‘小金库’,这贪污的官员数量,自然也就减少了不是? 而且不仅如此,从万历二十七年开始,全国的税赋收缴也将全部上缴国库,而后再按需由国库下拨地方藩库。 说起来,以往大明的税赋收缴上来后,都是先由地方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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