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大宋,无法无天_人在大宋,无法无天 第38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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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大宋,无法无天 第381节 (第4/6页)

,而且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是自由民,契约合同可以中止,不能限制人身自由,那官府确实可以把人都抽走去搞基建。

    “另外就是要给百姓减轻负担,我认为从今年开始,既然官府征召百姓去干活,那就是服徭役,服徭役是为国家做事,不能耽误了百姓自己生活。”

    赵骏摸着下巴道:“所以官府规定,服徭役期间,任何欠的债务都可以停止算利息,这应该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那这不是损害了地主们的利益,他们能干?”

    范仲淹提出异议。

    “那这样,任何愿意参与官府基建的人员,官府都会为他们偿还债务,但必须把合同契约转交给官府,这算是官府征召百姓,以后他们就成为官府的佃户,且地租比地主的低很多。”

    赵骏又有了奇思妙想。

    其实这事也不算他首创,因为北宋时期,各地天灾不绝,加上高额税收,导致老百姓纷纷破产,被迫把地买给地主,主动自愿成为地主的奴隶。

    可朝廷又不允许奴隶制度,所以甚至有朝廷和地方官府从地主手里把人给赎买回来的事情发生。

    比如淳化二年七月,赵光义下令“诏陕西缘边诸州饥民鬻男女入近界部落者,官赎之。”还有大中祥符三年,宋真宗亦下诏:“前岁陕西民饥,有鬻子者,官为购赎还其家”。

    其它的明道元年,庆历八年,南宋隆兴元年等等,一旦出现大规模天灾,导致百姓破产给富户当奴隶,就有官府把他们赎买回来的多次史料记载。

    只是以前这种只出现在少量受灾区域,现在如果全大宋都赎买奴隶,帮佃户、奴隶还债的话,恐怕财政支出会非常大。

    范仲淹担忧道:“这全国各地,不知道多少奴仆佃户,官府有那么多钱赎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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