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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小鱼在白嫩的大腿间游来游去,不时叮上一口,弄得她心里痒痒 (第31/32页)
是个完中。 金谷和志诚的家离李堡中学说远也不远,说近也不近,走路大约三十分钟,来回一个小时左右。那时候学生晚上放学早,太阳老高就开始放了,也没有什么家庭作业,又不上晚自习。学生们回到家里,一般都可以拎着个用草绳编织的大网兜出去给家里的猪呀羊呀寻点青草回来,再不济烧顿晚饭还是绰绰有余的。 郑大光便决定让志诚走读,不住校,中午只在学校里代一顿伙,早晚回家。 住校总规是白白地浪费时间,回来多少能帮家里干点活。再说,住在学校里能有什么好东西吃?五分钱的冬瓜汤能把人的病喝上来。家里条件再差,比前几年却好多了,伙食比起学校来还是强点的。 李月娥却护犊子,舍不得丫头每天来回的跑,尤其是雨雪天气。便让金谷住校。 金谷嫌自己的名字土气,读初中时便给自己改名叫田芳,但大家还是习惯叫她金谷。 在学校住了一阵子,这丫头不乐意了。 之所以不乐意,是因为上铺那个叫“泉水”的丫头,天天尿床,金谷膈应整天的尿sao气,几次找老师要求调铺。赶巧没有空床,老师便让她们上下调了一下。 金谷住上面害怕,死活不愿意,老师便气的不再管她们,于是金谷再不肯住在学校,每天和志诚搭帮早出晚归,把个床铺白白的空在那里。 无奈之下,李月娥只好让她走读。 看到金谷和志诚两个人像亲姐弟一样一同出一同归,吴月萍多少也放心些,不管怎样毕竟是同父异母的姐弟哩! 其实,金谷不肯住校还有个原因,但她说不出口。她喜欢跟志诚这个秃小子在一起。 别看他们同在初 一(1)班,按照班上的习惯,在公开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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