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_1695:酒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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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95:酒楼 (第2/5页)

连那些原本属于他家的土地也不可能拿回来了,因为他已经没有了地契这些相应的凭证。

    在大明统一前越时期,但凡是和平归顺了大明的郡治,其治下的豪绅地主们,在土地改革的大环境之下,都是将自己的土地出售给了朝廷,然后拿着一笔钱去开始他们的新生活,绝大部分投身入了商海。但孔连顺却没有办法拿到这笔钱,因为不管是桃园郡还是昌渚的大明官员,都不认这笔帐。那时的桃园郡郡治,整个穷得冒烟,别说是实在没有钱,便是有钱,郡守贲宽也不可能拿出一大笔钱来赎买孔氏的土地。大明军队进入桃园郡的时候,这里早就是一片荒芜,土地皆是无主之物。

    昌渚的大明县治按照规定给孔连顺分配了土地,房屋,牲畜,工具,不过这位曾经的大家少爷又何曾会种田呢?

    不过他倒也是有些胆识,直接找上了昌渚县令,要求将这些分配给他的东西折算成银钱,他不要地,只要钱。

    昌渚县令本来是不肯,因为在昌渚,土地多得是,但钱当真是缺,不过架不住这家伙一哭二闹三上吊,最终还是选择了息事宁人,给钱了事,说来也都是自家百姓,也的确是不会种地,将这些东西分给他,没的糟塌了。

    拿了钱的孔连顺,便在昌渚开了一家小饭馆。

    当时在昌渚,能吃得起饭馆的人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一类人,大明的士兵。孔连顺虽然种地不行,但做生意的脑袋瓜子却是不缺的,针对驻守在昌渚的士兵大都来自沙阳郡等地的特点,专门聘请了一个会做沙阳菜的厨师。

    军队长期驻扎在外,士兵思乡情绪自然是浓厚的,有一家能够吃到家乡味道的饭馆,自然便成了这些士兵们休沐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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