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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我们是长城上的守卫! (第4/5页)
奇怪,因为汉朝普通百姓是可以持弩的,汉武帝时,针对是否应该禁止民间持弩,丞相公孙弘和光禄大夫吾丘寿王还打过一次嘴战。 当时关东地区盗贼横行,公孙弘认为应该禁弩,因为这种武器射程很远,威力极大,盗贼们持有弩机,在山林据险而守,让官兵很是头疼。 但靠下棋上位的吾丘寿王,却跟公孙弘唱了反调,他认为:秦始皇统一后,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可是陈胜吴广和高皇帝,不是照样斩木为兵,揭竿而起吗?根子出在朝廷太过急狠的政策上,没收弓弩,对改善民间盗贼横行的状况没啥用,还会让良家百姓失去自卫的武备。 这场辩论堪称汉朝版的持枪之争,最后汉武帝倾向吾丘寿王。 刘彻当然不承认是中央政令出了问题,而是考虑到民间丁壮皆习弓弩,这让汉朝能直接征募大批弩兵弓兵,而不需要从头训练,是汉朝对匈作战的大优势。 在后世的和平年代,国内禁枪是绝对正确的! 但在烽烟频繁的汉朝,百姓习武是好事,不能因盗贼持弩作乱,轻侠白刃斗殴而因噎废食。 因此,汉朝良家子弟挽弓持弩,纵马驰骋,简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既然有这么一大批现成的预备役,不用白不用,于是汉朝在律令里,鼓励边塞的百姓与吏卒一起御敌: “能与众兵俱追,先登陷阵斩首一级,购钱五万!” 不只是斩首有钱,若追逐入塞胡人,将他们抢掠的牲畜夺回还给主人,还能得到其中一半作为报酬。 于是敦煌郡的青壮,尤其是在烽燧服过役练过五兵,家里有马匹的良家子弟们。每每见到烽烟燃起,安顿好家人后,便带着伴当加入官军,与之一同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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