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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11/17页)
然地说:“世人皆知瑞王风流,非美色不爱,非妖娆不重,真所谓‘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怀暄的学问虽然不错,终究是奴仆出身,怎及得上皇家自幼由名师教导,学问精深。瑞王这般性子,既然不是看中怀暄的才,定然是看上他的色,巧言令他相信了。凡人皆易屈从仰慕权贵,见王爷对他好了一点,便以为是恩深似海,当自己是皇族所钟情之人。本以为我柳家诗书传家,门风严谨,怀暄这些年虽身份低微,但也并不会令柳家蒙羞,但不想他终究未能免俗,做出这等事来。” 荆墨见文氏双目如电,直直逼视着自己,竟已将事情想了个通透,自己再也隐瞒不得,只得暗自哀叹,王爷啊,不是我不尽力,实是你的名声实在太坏,连一个闭居江南的贫穷妇人都知道了。却也不由得佩服文氏头脑清楚明白,极有见识,只有这般出色的女人,才能生养出怀暄公子那般令堂堂亲王都痴缠深恋的男子来。 荆墨脸上的神色愈发恭敬,诚恳地说:“夫人果然不是普通女子。不错,公子的确与王爷成了琴瑟之好,不过有一件事夫人却料错了,王爷对公子实是一片真心,绝不是贪图美色,只为玩弄。否则公子容貌虽好,却不是最美的,王爷府中尽有绝色,若只图姿容,何必对公子这么用心?况且公子禀性贞烈,绝非贪图富贵之人,当初因怀疑王爷的用心,不惜以死相抗,多亏王爷用尽灵药,每日亲自服侍,这才救了过来。王爷为了能得到公子的心,笑脸好话不知赔了多少,指天誓日只差把心掏出来了。王爷爱公子,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珠子一般,百般珍惜尊重,绝无半分轻慢,莫说皇家,就是普通百姓也罕有这样情深。王爷见公子思念亲人,便命我来接夫人一家,此事公子并不知情,只想等夫人全家到了兰京,让公子惊喜一下,这实在是王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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