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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二章:证据 (第3/4页)
术够发达。在吴辉转头去死者a那边调查的时候,终于有了收获。在体育仓库找到了小明的毛发。 同时还靠警犬在小明家附近的土坑里找到了烧掉的衣服。 这些事实加起来……其实只能证明小明去过体育仓库。他还可以说自己去的时候没有见到死者b。 拿着他的画像去学校里找人证。顺便吴辉拿着这些证据,可以再审一次了。 “你的眉毛,在死者b身边找到的。”吴辉说:“这里是你打听他相关信息时的认证口供,还有你和死者a联系时他小弟的口供。” “加上死者c死前喝的啤酒易拉罐,我们好不容易找到的。上面有你的指纹。” “这是在你家附近挖出来的雨衣和校服焚烧后的灰烬。” “这是有你汗水痕迹的,比你尺码大一号的,你表弟的鞋。脚印与死者c现场厕所的脚印一致。你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小明沉默了有一会:“脚印不能当做证据,我正常去厕所和仓库也会留下脚印。我去过体育仓库也不代表我杀人。” 吴辉:“但这根眉毛出现在死者身边,也没有积灰,被体育器材压着,只可能是凶手的,不可能是其他人后面掉下去的。” “哈。”小明摇摇头:“那你给我定罪吧。反正我不认。” 他杀人之后戴上了头套,不可能有眉毛掉在那些器材中间。最多是在体育仓库内。 但是,就算你们证明我出现在体育仓库,也证明不了是我杀人。易拉罐上有指纹又如何,那又不是凶器,没有直接关系。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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