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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74 (第2/4页)
时便已拟好了诸多新法。略修改一二,一个月后新婚法便出炉了。依然登在上。礼部派了六十四支街头宣传队, 专门宣传新婚法。还有许多学生出来做义务宣传员,向百姓解释为何要修成如今这样, 如何如何有理等等。也连续出了一个月的加刊,专门逐条解释新婚法。 新婚法里头明文规定:婚姻须得双方本人同意。即, 父母不再有权决定子女婚事,父兄不再有权决定女子婚事。如此一来, 媒人这个行当便毁掉一大半。改动最大的是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便可以和离或向官府呈诉离婚。这年头原本唯有男子可以休妻, 七出之条多半是女子容易违背的;女子若想与丈夫和离,除非男方过错极其狠厉。依着新婚法, “七出”整个废了。离婚后未成年孩子跟父亲还是母亲,还得依现状而定。 不论街头宣传队说得如何有理, 百姓多半是不赞成。人人都说:“自古以来没有这道理。” 宣传队都是些年轻人,道:“各位别着急,从今年七月开始便是这个道理了,自古以来的事儿作废了。” 少不得有人上前争辩, 说来说去多半还是“自古以来”“不曾听说”八个字。有个老爷子拄着拐杖道:“连女儿婚事都不能做主,谁家还肯养女儿?生下来便掐死算了。” 一个女队员奇道:“儿子婚事也不能做主啊,怎么不掐死?” “儿子可以继承香火。” “女儿也可以。继承香火不就是继承姓氏?” 老爷子蔑然道:“女子如何继承姓氏?女子生的儿子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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