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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4/4页)
管什么时间吃得过了总归是不好的。” 凌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道:“啊,哈哈,我会注意的。”说完之后他又觉得自己其实被必要为这个事情道歉,不过对方说的应该很有道理就是了。 之后由凌霄开车载煜叔去市里最好的购物中心买参加毕业典礼穿的西服。 如果是以前的煜叔的话是不会为了什么场合而改变自己的装束的,特别是西服,他上了一定的年纪之后就没怎么穿过,终年唐装,因为西服是穿起来给别人看着舒服的,而唐装的话是穿起来是为着自己舒服。 不过现在煜叔已经成为陈叔,虽然里子没有变,不过面子还是变了的,给别人面子是生活的必要,煜叔没有什么想不开的,衣服而已。何况对这镜子审视,煜叔也不得不承认,陈墨澜并非十分适合唐装,简单地说他有点撑不起来那个架势。 从前煜叔穿着唐装出席各种场合,弯身从车里下来,狐狸样的笑眼一弯,人家就知道他的黑道当家,没人觉得不合时宜,在心里赞他一声像画里的人物一样出色。 而陈墨澜就不一样了,他的脸线条柔和,皮肤底子也不错,如果没什么表情的时候很容易让人误会成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已经不止一次陈墨澜在公园做晨练之后归来被眼神不好的老大爷什么的误认为气功师傅上前攀谈。 这就是煜叔和陈叔之间的差别——黑道大佬和气功师傅。 也许西服的人生也不错呢,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斑斓街景,煜叔淡淡地想,毕竟他现在已经是个演员,即便是所谓的本色演员,也注定要以抛弃一部分的自己才能成就的吧。 凌霄带陈墨澜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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